四川06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手续: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同一底版的免冠照片一寸的两张、两寸的一张等证明材料。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为依据,否则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参加了2005年度考试并有部分考试科目合格的人员,各报名点工作人员还应认真核对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涂写是否准确无误。
三、考试大纲、辅导教材、辅导书
1、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印了考试大纲,考生可继续使用2005年度的考试大纲。
2、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5个科目的辅导教材均在2005年度辅导教材的基础上予以调整、勘误后重印出版,已购买了2005年度辅导教材的考生可免费领取调整说明,继续使用2005年度的考试辅导用书。
3、辅导书。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的内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组织编写了学习指南,考点精讲,全真模拟试题、答案及依据。
4、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用书的宣传和征订工作,组织考生自愿订购考试用书,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严禁借组织征订考试用书之机向考生搭售其他渠道的习题集、模拟试题等相关书籍和资料。
四、收费标准
1、报考资料费。报名信息卡、报名信息表、代码手册等报名资料每套5元。
2、考务费。按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的复函》(川价函[2004]46号)每科50元收取。
3、培训费。由于培训学时延长、培训成本增大等原因,各地可按中级不得少于90个课时,初级不少于75个课时,每个课时费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字费(1999)46号文规定不超过2元的标准掌握收费,同时要坚持考生自愿培训原则,保证培训学时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