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宜宾会计专业资格考试10月25-11月16日报名
根据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会考办函[200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5日至2007年11月16日(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补报。
2.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且具备条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为依据,审查人必须签字,相关报名材料必须留存复印件备查,否则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3.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寸的两张、两寸的一张等材料,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参加了2007年度中级考试并有合格科目的人员,还必须持有省会考办统一印制颁发的“单科合格成绩单”。
考试报名工作必须在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进行。市级各单位及中央、省级驻宜单位到宜宾市仁和街50号会计师事务所四楼报名。咨询电话:8232642。
各区、县级单位及驻县境的中央、省、市级单位,按属地原则在当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收费标准
报考资料费:按照川会考办函[2007]6号规定,报名信息卡、报名信息表、代码手册等报名资料每套5元。
考务费:按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的复函》(川价函[2004]46号)每科50元。
5.考试时间安排
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5日至2007年11月16日(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补报。
2.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且具备条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为依据,审查人必须签字,相关报名材料必须留存复印件备查,否则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3.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寸的两张、两寸的一张等材料,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参加了2007年度中级考试并有合格科目的人员,还必须持有省会考办统一印制颁发的“单科合格成绩单”。
考试报名工作必须在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进行。市级各单位及中央、省级驻宜单位到宜宾市仁和街50号会计师事务所四楼报名。咨询电话:8232642。
各区、县级单位及驻县境的中央、省、市级单位,按属地原则在当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收费标准
报考资料费:按照川会考办函[2007]6号规定,报名信息卡、报名信息表、代码手册等报名资料每套5元。
考务费:按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的复函》(川价函[2004]46号)每科50元。
5.考试时间安排
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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