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报名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答: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网上报名的一指定网址为“www.tjkj.gov.cn”,天津地区的考生通过其他网站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问:网上报名的时间?
答: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至2008年12月25日,网上报名系统每天24小时对考生开放,请考生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报名。
3.问:如何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报名期间是否需要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答:本次考试报名对考生报考条件的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完成,报考人员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信息后,报名系统从天津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自动调取相关信息,并根据报考条件由报名系统自动判别考生报考类别。报名期间(12月15日——12月25日)考生不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问:去年我在外省考的中级,并有单科合格科目,今年在天津能否报名,如果全科成绩合格,在哪领证?
答:可以报名,直接登陆“www.tjkj.gov.cn”,并请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报名信息(显示照片为正常),考试成绩全科合格、符合发放证书条件的,应在天津领证。
5.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会计初、中级考试?
答:能通过报名系统审核的,应自主完成报名,网上报名时提示“错误”但本人符合报名相应级别条件的,请于报名期间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办理报名手续。
6.问:本人双学士学位,会计工作年限已满2年,但系统提示“错误”,我如何报名?
答:请于报名期间(12月15至12月25日)携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办理报名手续。
7.问:持有非财政部门(比如武警、铁路系统等)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如何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答:上述符合会计初、中级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名期间(12月15日至12月25日)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等资料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办理报名手续。
8.问:我持有老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条形码),因故未办理换证手续,能否报考本次考试?
答:不能参加12月15至12月25日的报名,但在补报名开始前办完换证手续的,可按规定在补报名期间报名,补报名安排请关注本站相关通知。
9.问:我持有外省市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来得及办理调转手续,可否在天津报名?
答:不能参加12月15至12月25日的报名,但在补报名开始前办完调转手续的,可按规定在补报名期间报名,补报名安排请关注本站相关通知。
10.问:我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条件,但尚未办理证书申领手续,能报名初级资格考试吗?
答:不能参加12月15至12月25日的报名,但在补报名开始前办完领证手续的,可按规定在补报名期间报名,补报名安排请关注本站相关通知。
11.问:我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是大专学历,会计工作年限为4年,报名中级资格时提示“错误”,但我实际已取得本科毕业证,符合条件,我该如何报考中级?
答: 请于报名结束后(12月25日以后)尽快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在补报名开始前办完变更手续的,可按规定在补报名期间报名,补报名安排请关注本站相关通知。
12.问:我08年中级通过1科,但因故现在身份证号变了,如何报09年考试?
答: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号和姓名需同08年一致,即用变更前的身份证号报名,报名结束后(12月25日后)携带新的身份证和公安部门开具的变更身份证号的证明到市财政局会计处(和平区曲阜道4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3.问:报名中级资格时提示“会计工作年限不满*年,不符合报名条件”,请问会计工作年限时如何计算的?
答:不同学历下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可参看本站报名通知,会计工作年限从考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日期开始计算,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
14.问:本次考试报名不需要现场确认,报名点如何选择?
答:选择离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较近的报名点。
15.问:照片如何上传?
答:考生不需要上传照片,老考生(08年中级有单科合格成绩的)沿用上次报名的照片,其他考生登录后自动调取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库中的照片。如果考生在填报信息时发现照片处显示空白,请于12月25日前携带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到会计之家办理相关手续。
16.问:09年教材有哪些变化,可以用08年的教材复习考试吗?
答:2009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2009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在2008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基础上不作大的修改,只对其个别明显差错进行勘误,并对法规变化较大的部分略作调整。相关勘误和调整内容将刊登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等相关网站上。
17.问:如何订购考试辅导教材?
答:为保护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议需要购买考试辅导教材的考生统一通过报名系统订购教材,订购教材的考生可按规定到选定的报名点领取教材,也可以选择快递送书。选择快递教材的考生必须准确填写送书地址和联系电话,且每本书限购1本。
18.问:在网上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可否修改?
答:网上支付前,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并以后一次修改完信息打印出的“考生信息表”为准,一旦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19.问:如何开通网银支付功能?
答:网上交费暂时使用工商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考生到就近的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携带您的银行卡或存折、身份证件(与办理银行卡时相一致的身份证件)办理注册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开通电子商务功能),同时须申领“U盾”(或口令卡)加密介质。
20.问:如何进行网上支付?
答:填报完考生信息并设置好登录密码后即可点击“网上支付”按钮进行支付操作,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支付过程中弹出的所有对话框内容,支付完成后请等待系统自动返回,并点击“打印报名确认信息表”进行查看打印。网上支付完成后,考生必须及时查看支付账户的交易明细,避免重复交费。
21.问:我查询银行卡账户已经扣款成功,但查看交易状态时显示“未支付”或“支付失败”,怎么办?
答:因对账系统延迟等原因考生可能遇到上述情况,请考生耐心等待,不要重复交费,银行会及时修正交易状态,请于次日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交费状态。
22.问:如何查看报名状态?
答:考生必须在12月25日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查看/修改报名信息”,登陆后点击“报名状态查询”选项,可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如因本人未履行查询确认的责任,由此带来的报名异常情况,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3.问:报名过程中有两张表,即“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都需要打印么?
答:两张表都必须打印出来并妥善保存,填报信息设置完登录密码后即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即张表,该表由考生留存,成绩合格的考生届时需凭此表办理资格验证手续;网上交费后即可打印第二张表,考生需凭此表的信息领取所订教材(核对快递送书信息)和打印准考证。如有遗失,在报名截止(12月25日)前,考生可凭注册号和密码登录后打印。
24.问:我准备在补报名阶段报名,12月15日至12月25日不能在网上订购教材,我该如何订购教材?
答:为方便准备在补报名期间报名的考生能够及时购买到教材,我们增设了手工订书点,请于报名期间(12月15日至12月25日)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现场订购。
25.问:09年考试辅导教材何时发放?
答:教材预计2009年1月中下旬到达我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6.问:我成功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能否办理退费?
答:考生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相关考试文件要求,慎重报考,一经交费确认,则除全国考办统一变更考试安排外,由考生个人原因比如出差、生病、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等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其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27.问: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8.问:我在报名中遇到的问题在上面的解答中找不到答案,怎么办?
答: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拨打23131970就报名事项进行咨询,由于咨询电话较多,可能经常占线,请考生谅解。另外,报名期间考生也可通过本站“答疑版”就报名事项进行咨询,请将问题表述清楚且不要重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