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06年会计职称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单位职改办: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05]12号)文件精神,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0、21日举行。现就兵团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与以往相同(详见兵人明传[2001]34号,或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网址
//www.btpta.gov.cn/)。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和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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