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均为4分。本章主要是税法基础知识的介绍,是课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并非考试重点,通常以客观题方式进行考查。
二、近3年教材变化情况
年度 |
变化 |
卷面考查情况 |
2005年 |
(1)调整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界定 (2)调整了关税法律规定 (3)调整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4)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 (5)新增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标准 (6)新增印花税纳税人 (7)新增契税征税对象的具体规定 (8)新增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
2007年卷面注意单选或判断题 |
2007年 |
新增税收法律关系 | 2007年卷面注意多选或判断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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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判断题 |
简答题 |
综合题 |
合计 |
200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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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2分 |
1题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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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3分 |
2005年 |
2题2分 |
1题2分 |
1题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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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题5分 |
2006年 |
1题1分 |
1题2分 |
1题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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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题4分 |
本章知识点非常零散,需要考生死记硬背的东西比较多,本章通常以客观题方式进行考查。考生可以采用以题代书的方式进行复习。
2007年考试中,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税收的分类(哪些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2)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3)征税对象与税目的区别;(4)税收特征;(5)减免税;(6)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