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因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例·单选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修改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保存方式是( )。
A.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B.由劳动者自行保存
C.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D.由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
A.法律援助
B.支付令
C.社会救济
D.依法制裁用人单位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