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性质:民间性组织
【要点1】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实行地域管辖
【要点2】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实行级别管辖
2.仲裁委员会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例题·多选题】(2008年考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仲裁委员会是司法机关
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D.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只是独立的裁决经济纠纷的民间组织机构。
【例题·判断题】(2009年考题)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委员会。()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机构。根据规定,仲裁委员会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委员会,不受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
考点回顾: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重要考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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