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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讲解:劳动争议的解决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2年5月24日
导读: 导读:考试大小编整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劳动争议的解决”相关知识点讲解供考生复习。

  四、劳动诉讼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l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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