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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导: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2年7月1日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资料共享专区

 知识点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点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知识点三、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知识点四、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知识点五、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知识点六、劳动合同的类型

 知识点七、劳动合同的效力

 知识点八、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知识点九、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知识点十、医疗期

 知识点十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知识点十二、劳动合同解除

 知识点十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十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十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知识点十六、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知识点十七、劳动调解

 知识点十八、劳动仲裁

 知识点十九、劳动诉讼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章节习题

知识点四、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掌握)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义务   责任
  (1)如实告知义务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法给予处罚。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2.劳动者的义务——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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