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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经济法基础的重点章节之一,包括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含教育费附加)2个税种;在以往考试中各种题型都已出现;2012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占16分,预计2013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15分左右。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具体包括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提示: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营业税征税范围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混合销售行为
(二)兼营行为
【例题·单选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2012年)
A.体育业 B.财产保险业务
C.旅游业 D.修理修配业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根据规定,生产销售货物、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A属于“文化体育业”、选项B属于“金融保险业”、选项C属于“服务业”。
第四节 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一、营业税税目
(一)交通运输业
(二)建筑业
(三)金融保险业
(四)邮电通信业
(五)文化体育业
(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
(八)转让无形资产
(九)销售不动产
二、营业税的税率
营业税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营业税的税率
税 率 |
适用税率的行业 |
3% |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
5% |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
5%~20% |
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
提示: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五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营业额)
第六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或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
提示:采用差额(余额)计税的行业及项目,考生应重点予以关注。
【例题·单选题】某餐饮公司2012年6月取得餐饮收入154万元,包间服务费20万元,茶水收入25万元;直接成本支出120万元。已知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2年)
A.154×5%=7.7万元
B.(154+20)×5%=8.7万元
C.(154+20+25)×5%=9.95万元
D.(154+20+25-120)×5%=3.9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算。根据规定,饮食业的营业额为向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而收取的餐饮收入。因此应缴纳的营业税=(154+20+25)×5%=9.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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