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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考情分析】
考频:★★★
2005年多选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二节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的内容
【高频考点】: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1.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③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⑤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2.法院不受理的行政诉讼事项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习题检测】
下列选项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甲因乱贴小广告被罚款
B.乙因醉酒驾车被拘留
C.丙因非法运输鞭炮被扣车
D.公务员丁因工作失误被扣奖金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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