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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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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高频考点汇总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考情分析】

  考频:

  2013年单选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五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高频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1.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即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

  2.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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