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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车船税征收管理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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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高频考点汇总

车船税征收管理

  【考情分析】

  考频: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六节车船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高频考点】:车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二)纳税地点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其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三)纳税申报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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