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有: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三)刑事责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1.主刑包括: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4)无期徒刑。
(5)死刑。
2.附加刑
(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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