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辅导

2016年《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仲裁的特征及适用范围

来源:233网校 2016年1月24日

  仲裁的特征及适用范围

  (一)仲裁的特征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

  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对纠纷案件没有强制管辖权。

  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1.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热点推荐: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 备考冲刺专题

  备考辅导:解读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策略

全科VIP班 ¥580/套 实操VIP班 ¥680/套
包含:6大班级+直播密训+双师资授课+内部资料+VIP大数据题库+Word版学习计划 立即报名>>
协议:全科通关,不过2017年免费重学
现在报名满300减50,立即试听>>
包含:6大班级+直播密训+双师资授课+内部资料+VIP大数据题库+ Word版学习计划+ 400元实操班(含手工+电脑+行业做帐实训) 立即报名>>
协议:全科通关,不过2017年免费重学
现在报名满600减100,立即试听>>
实操VIP班(送教材) ¥750/套 强化班 ¥400/套
包含:6大班级+直播密训+双师资授课+内部资料+VIP大数据题库+ Word版学习计划+ 400元实操班(含手工+电脑+行业做帐实训) 立即报名>>
协议:全科通关,不过2017年免费重学
现在报名满600减100,立即试听>>
包含:3大班级+双师资授课+在线题库+ Word版学习计划 立即报名>>
协议:无重学服务
现在报名满300减50,立即试听>>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