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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精讲25

来源:233网校 2016年7月5日
导读: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开始全新一轮备考,《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精讲,解析各章节核心考点。推荐同步在线练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提升知识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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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精讲25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

  (一)社会保险登记

  1.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1.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2.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权利义务

  1.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4)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四)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

  1.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1)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2.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3.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4.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1)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2)不得用于违规用途

  ①不得违规投资运营;

  ②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

  ③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

  ④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5.社会保障基金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知识点练习·多选题】下列关于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B、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C、无雇工的个人工商户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D、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参考答案】ABCD

  考点解析:《初级会计实务》《初级经济法》核心考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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