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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点答疑:哪些属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

来源:233网校 2016年8月17日
导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开启!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以下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内容的一些知识点“哪些属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进行解答。希望给备考路上的你带来一点帮助!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答疑:哪些属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

  问:哪些属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

  答: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提示: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相关练习题:

  1、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陈某正式上班,4 月1日过了试用期,4月15日领取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与陈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为(  )。

  A.3月1日

  B.3月5日

  C.4月1日

  D.4月15日

  【答案】B

  【解析】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3月5日) 建立。

  2、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

  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公司应与张某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

  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CD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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