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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点答疑:票据追索适用的情形

来源:233网校 2016年9月14日
导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进入预习备考阶段!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以下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票据追索适用的情形?”进行解答。希望给2017初级会计备考路上的你带来一点帮助!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答疑:票据追索适用的情形?

  问:票据追索适用的情形?

  答:

  票据追索适用的情形:

  1.到期后追索,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追索。

  2.到期前追索,是指票据到期日前,持票人对下列情形之一行使的追索: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

  (4)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是作为主债务人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丧失支付能力,持票人的第一次权利(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了,才能行使第二次权利(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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