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点: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①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②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③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④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转为享受伤残待遇。
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负责到底)
(2)其他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生活护理费(50%、40%、30%)
(3)伤残津贴
【注意】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10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工亡待遇
前提条件:职工因工死亡和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原因导致死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 )。
A、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B、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C、拒绝治疗的
D、出国定居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