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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7年1月5日
导读: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开始,233网校小编整理《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应纳税额的计算”相关知识点供考生预习。旨在帮助考生从容顺利备考。2017年两科一次过,查看>>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建议)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与调减

项目会计准则税法纳税调整举例
收入、利得×国债利息收入
×产品对外捐赠
费用、损失×税收滞纳金
×无形资产研发

(二)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提示】此公式是把国内和国外所得混在一起计算,考试中建议大家分开计算。

应纳税额=国内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国外所得补缴税额

备考必备: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知识点预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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