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建议)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与调减
项目 | 会计准则 | 税法 | 纳税调整 | 举例 |
收入、利得 | √ | × | ↓ | 国债利息收入 |
× | √ | ↑ | 产品对外捐赠 | |
费用、损失 | √ | × | ↑ | 税收滞纳金 |
× | √ | ↓ | 无形资产研发 |
(二)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提示】此公式是把国内和国外所得混在一起计算,考试中建议大家分开计算。
应纳税额=国内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国外所得补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