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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点:法的本质

来源:233网校 2017年2月14日
导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还剩两个多月,233小编整理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法的本质与特征”考点,帮助考生按照计划备考,各位学员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进行复习。加群免费听直播>>!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B.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C.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D.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答案:C

解析: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不是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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