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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税收优惠

来源:233网校 2017年2月23日
导读: 本章节重点归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税收优惠”的税收优惠的政策及税收优惠项目进行整理,便于帮助大家记忆。2017初级会计短期取证班上线,立即抢购>>!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考点:税收优惠课后习题

优惠政策项目
免税收入
免征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转让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
【注意】“农”不包括“经济作物”;“渔”指远洋捕捞,不包括“养殖”
减半征收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
三免三减半⑴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注意】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
⑵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加速折旧⑴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
⑶2014年1月1日后购进专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价超过100万元

缩短折旧年限(≥60%)
采用加速折旧计算方法
⑴2014年1月1日后购进专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价不超过100万元
⑵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
允许一次性扣除
减计收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应纳税额抵免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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