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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劳动合同条款

来源:233网校 2017年4月20日
导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还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233网校整理了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高频考点“《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帮助大家最好冲刺提分。初级会计职称刷题冲刺>>!

233网校为各位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友们提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高频考点《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高频考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包括:甲乙双方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报酬、社保等

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能力、无过错)

带薪年休假

【注意】看累计工作年限(1年起步,10年分界)

满1年不满10年

5天

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

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均不享受

满10年不满20年

10天

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

满20年

15天

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

【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特别注意】换单位当年度休假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部分人放假节日

有工资无加班费

平时加班

≥150%

周末加班

≥200%(或调休)

法定休假日加班

≥300%

罚则

责令支付,逾期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扣工资

“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不得约定

【注意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注意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不满3个月

3个月以上,不满1年

不得超过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

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

不得超过6个月

无固定期限

服务期

单位出钱提供“专项培训”数额较大 

服务期长合同顺延

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扣除已履行服务期比例
【注意】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无效,若低于计算结果则以约定为准

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

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

保密协议及
竞业限制 

对象

高管、高技和其他负保密义务人员,非所有劳动者

订立

约定补偿金

有效

未约定补偿金

无效

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过“2年” 

超过部分无效

履行

单位主张解除,劳动者可要求“额外3个月”补偿金

解除

单位原因不支付补偿金时间“不满3个月”,劳动者可要求支付,此时不可以要求解除约定

有效

单位原因导致“3个月”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劳动者可要求支付,同时可以要求解除约定

解除

劳动者不履行,单位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后还可要求继续履行

有效

【注意】用人单位仅可在“服务期”及“竞业限制”中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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