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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账户使用规定

来源:233网校 2017年4月23日
导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还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233网校整理了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高频考点“《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规定”,帮助大家最好冲刺提分。初级会计职称刷题冲刺>>!

233网校为各位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友们提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高频考点《经济法基础》考点: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规定。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高频考点——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规定

基本户

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只能开一个)

一般户

(1)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2)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没有数量限制,但须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

专用户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预算单位零余额户

(1)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2)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3)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临时户

(1)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2)可以支取现金但验资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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