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法律三要素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入门指导>>!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法律基础
二、法律关系
(二)要素 P3
三要素 | 概念 | 理解点 |
1、主体 | 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种类:
(1)公民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3、主体资格(16新增,P4)
(1)权利能力
(2)行为能力 |
| 民法 | 刑法 |
①完全 | A.18周岁↑ B.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 | 16周岁↑ |
②限制 | A.10周岁↑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14—16周岁 |
③无 | A.<10周岁 B.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14周岁 |
2、内容 | 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权利:自主决定作或不作,要求他人作或不作的自由 义务:必须作或不作的约束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对比】法的特征之国家强制力 |
3、客体 | 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物:自然物、人造物;固态、无固定形态
【16调整】人身是客体:(P6) (1)活人的整个身体不是“物”;
(2)对自己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
(3)对人身行使权利,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 非物质财富(精神产品):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行为结果):作为和不作为
|
编辑推荐:经济法基础考点及试题汇总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讲师指导: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专项班全新首推!会计过关系列课程重装上阵,抢先备考一次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