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入门指导>>!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 法律基础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2、适用法的效力原则(16调整,P11)
(1)四大原则
原则 | 具体内容 |
①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宪法至上;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新增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 |
②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前提:同一机关制定的 |
③ 新法优于旧法 | |
④ 变通规定优先 | (类似特别优于一般) |
(2)冲突解决
冲突 | 裁决机关 | |
①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 | A.法律之间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B.行政法规之间 | 国务院 | |
C.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 | 制定机关 | |
② 地方性法规 VS.部门规章 | 国务院提出意见: | |
③ 部门规章之间 | 国务院 | |
④ 部门规章VS.政府规章 | ||
⑤ 授权制定的法规VS.法律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真题再现-16判断】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不同位阶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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