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学习笔记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的概念/范围

来源:233网校 2017年7月19日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仲裁的概念和范围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入门指导>>!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二、仲裁 ★★★ P16

(一)概念和特征

仲裁: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

3、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适用范围

可以仲裁

不可以仲裁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的仲裁;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注意】3、4属于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编辑推荐:经济法基础考点及试题汇总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讲师指导: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专项班全新首推!会计过关系列课程重装上阵,抢先备考一次通关>>!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