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诉讼时效>>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入门指导>>!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四)诉讼时效 ★★ P23
1、概念 | 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
2、作用 | P23 |
3、具体期间 |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
(2)特别诉讼时效:1年 | |
(3)最长诉讼时效:20年 | |
4、中止、中断、延长 | (1)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 |
(2)中断: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于无效。 | |
(3)延长: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要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时效期间,经法院审查确认以后决定延长的制度。 |
【真题再现-10多】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
A.当事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D.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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