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入门指导>>!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P28
1、行政复议参加人:具体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全过程的人
1、申请人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被申请人 |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
3、第三人 | 与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 |
【真题再现-13多】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
A. 申请人 B. 被申请人
C. 第三人 D. 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参加人。
2、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
不同情形 | 行政复议机关 (往上告) |
1、县以上政府工作部门 | 双重领导:本级政府or上一级主管部门 |
2、垂直领导的国家机关(海、金、国税、外汇、国安) | 上一级主管部门 |
3、地方各级政府 | 上一级政府 |
4、省、自治区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政府 | 该派出机关 |
5、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 | 自己 |
【真题再现-14判断】甲公司因进口一批货物被海关查封,可向海关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
【真题再现-15单】M县地方税务局对甲企业作出罚款决定,甲企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下列关于甲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可向M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
B.可向M县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C.可向M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可向M县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针对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由于其接受双重领导,所以可以向M县上一级税务局或者M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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