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入门指导>>!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必备条款 | 具体内容 |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 |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
3、劳动合同期限 P44 ★★★ 【注意】双方 三选一 | (1)固定期限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 |
(2)无固定期限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以下情形优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 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B、用人单位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注意】① 10年:从用工之日起算
② 非因本人原因调动:工作年限合并算 经济补偿分别算
C、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口诀】 骗子 罪犯 负心汉,无能 伤病 不规矩
【注意】
ⅰ、“连续两次”:从08年1月1日后起算
ⅱ、例外:公益性岗位
ⅲ、后果: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工资(无“22月封顶”之限制)
【总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A、B、C + 用工满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 |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 (1)工作时间 P45-46 | ①标准工时制: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注意】
A、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①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②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B、以下情形,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口诀】协商延长1小时
特殊延长336
自然公共不受限 |
| | ②不定时工作制 |
| | ③综合计算工时制 |
| (2)休息休假
P46 | ①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
(2)休息休假
P46 | ①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
②带薪年休假
A、对象:①职工(例如有雇工的个体户)+ ②连续工作1年以上
【注意】工作年限累积计算
【对比】优先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B、时间:
累计工作(年) | 休假天数 |
1≤X<10 | 5 |
10≤X<20 | 10 |
X≥20 | 15 |
【注意】 可集中、分段安排,但不跨年度 |
③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A、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C、请病假一定期限
累计工作(年) | 病假天数 |
1≤X<10 | 2个月以上 |
10≤X<20 | 3个月以上 |
X≥20 | 4个月以上 |
6、劳动报酬 P47 ★★★ | (1)一般规则: ①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③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 (2)节假日工资支付:
① 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②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礼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
| (3)加班工资
① 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150%
② 在休息日工作,不能补休:200%
③ 在法定休假日工作:300%
【注意】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 (4)最低工资制度
① 标准: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用人单位注册地,除非注册地标准高且有约定;
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③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注意】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几方面:(16新增,P48)
①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②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
③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④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口诀】福特不长不低 |
7、社会保险 | \ |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 |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 |
编辑推荐:经济法基础考点及试题汇总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讲师指导: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专项班全新首推!会计过关系列课程重装上阵,抢先备考一次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