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法的形式和分类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入门指导>>!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 法律基础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一)法的形式★★ P8(16调整)
【基本理念】立法一条线,行政一条线
1、我国法的主要形式 >>知识点详解
形式
1、宪法
2、法律:基本法律、一般法律(某一方面问题)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特别行政区的法
6、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7、国际条约
【位阶对比】不同体系间:立法机构>行政机构(例外: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行政体系内部:按级别高低
2、适用法的效力原则(16调整,P11) >>知识点详解
(1)四大原则
原则和具体内容
①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至上;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新增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
②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前提:同一机关制定的
③ 新法优于旧法前提:同一机关制定的
④ 变通规定优先(类似特别优于一般)
(2)冲突解决
(二)法的分类 >>知识点详解
标准:1、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2、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3、内容;4、空间效力、时间效力、人的效力;5、主体、调整对象、渊源;6、法律运用的目的(调整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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