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工伤保险 >>2018经济法基础零基础入门指导>>!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四、工伤保险
(一)概念和特点 P82 >>知识点详情
(二)工伤保险的缴纳和工伤保险基金 ★★ >>知识点详情
(三)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知识点详情
1、工伤认定 ★★
2、劳动能力鉴定
【注意】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①工伤职工or其近亲属、②所在单位or③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化,可以申请复查
(四)工伤保险待遇 ★★★ P85 >>知识点详情
类别
1、工伤医疗待遇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4、工亡待遇(原名“遗属待遇”)
(五)工伤保险待遇承担(费用支付)途径 >>知识点详情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人单位支付的
(六)特别规定 P86 >>知识点详情
1、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因工致残享受伤残津贴的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4、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Or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而后向第三人追偿。
5、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16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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