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突破: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
(一)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税收实体法体系:由17+1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2016-5-1全面营改增之前18个实体税法;2018年1月1日开征环境保护税)
(二)实体税法税种划分:
实体税 | 按征税对象划分 | 具体实体税 |
主体税 | 商品和劳务税类(间接税) |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
所得税类(直接税)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
非主体税 | 财产和行为税类 |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
资源税类 | 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
特定目的税类 | 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
(三)实体税法构成要素
实体法"一税一法",每个税法构成要素一致,要素内容不同。
实体税法的构成要素,即是实体法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有:
1.纳税人: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对象: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3.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4.减税免税:
(1)税基式减免: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减免: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3)税额式减免: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抵免税额以及另定减征税额。
与减免税相对立的,是加重税负的措施,包括:税收附加、税收加成。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
测试试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目前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B.对于税种的分类是法定的
C.商品和劳务税最终由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负担,所以称为直接税
D.所得税类税种一般不存在税负转嫁问题,所以称为间接税
【答案】A
【解析】选项B:对于税种的分类是不具有法定性的,只是在理论研发和税制建设方面用途相当广泛。选项C:商品和劳务税最终甶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负担,纳税人与负税人相分离,所以称为间接税。选项D:所得税类税种一般不存在税负转嫁问题,所以称为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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