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学习笔记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常考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来源:233网校 2019年7月22日

以下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中的常考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搭配习题对知识点进行理解,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快学起来吧!

进入下载233网校APP,记考点刷考题>>

image.png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常考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知识考点: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应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1)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2)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5.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配套习题:

【单选题】甲公司成立后在某银行申请开立了一个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该账户性质属于(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参考答案:A

【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有( )。

A. 居民委员会

B. 幼儿园

C. 个体工商户

D. 个人独资企业

参考答案:ABCD

相关推荐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常考知识点突破65天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难点多,立即加入233网校取证班学习,早备考早拿证>>hot.gif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