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考情分析,大家在现阶段的学习状态可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因此,要趁着还想学习的时候,尽量多学点实用的考试要点。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法律制度部分的分值通常占本章分值2/3左右,非常可能单独命制不定项选择题(从以往的真题来看,每年均在增值税处设置了不定项选择题的题型);消费税法律制度则可能与增值税法律制度结合命制不定项选择题。
★增值税税率的变动,只是影响了计算答案,计算逻辑没有太大变动。
【细嚼考点】
第1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1、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第2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分:500万元
★500万元包括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申请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3、其他个人,即使年销售额超过了标准,也不能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销售劳务
2、销售服务:你打着电话、发着短信(电信服务)去坐车(交通运输服务),为了去海南旅游(生活服务);在旅游地买了纪念品,发邮政寄给你的父母(邮政服务),又在海南买了很多水果,发顺丰(现代服务)寄回自己家(联想到建筑服务),这套房子是你贷款(金融服务)买的。
其中:
(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
(3)打电话属于基础电信服务,发短信属于增值电信服务;
(4)修缮:不动产;修理修配:动产;
(5)疏浚属于其他建筑服务,但是不包括航道疏浚;
(6)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金融服务,但融资租赁属于租赁服务。
★需要牢固掌握,可以借助MR.H的记忆口诀>>。
3、销售无形资产(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
4、销售不动产(只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属于租赁服务)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记忆方法:5和6、7、8区别记忆;4、10属于鸡肋条例;
(1)和(2)保证抵扣链条的不中断;(3)防止税收负担不平衡、逃避纳税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
兼营:经营范围多样
原则:分别核算;没有区分的:从高
混合销售:同一项行为涉及货物和服务
原则:税率随主业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1、适用于10%(现9%)税率的货物、劳务;
2、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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