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的常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搭配习题对知识点进行理解,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快学起来吧!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常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知识考点: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税。
2.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3.两项相同处理的优惠:自项目取得第 1 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 1 年至第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4 年至第 6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
(1)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2)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
(1)10%的税率;
(2)免征企业所得税。
6.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加计扣除——2 项
(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9.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两年以上,70%。
10.加速折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 60%。
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11.减计收入——90%。
12.应纳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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