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的常考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搭配习题对知识点进行理解,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快学起来吧!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常考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知识考点:
1.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
(9)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2.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3)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4)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5)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7)个人转让自用达 5 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8)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 1 万元以下的(含1 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 1 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9)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中规定的情形。
配套习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
B.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在境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乙公司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
D.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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