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中的常考知识点——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搭配习题对知识点进行理解,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快学起来吧!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常考知识点: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知识考点:
1.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 15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2.劳务派遣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提示】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配套习题:
【单选题】乙劳务派遣公司应甲公司要求,将张某派遣到甲公司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劳务派遣用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向张某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B.甲公司将张某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C.乙公司可向张某收取劳务中介费
D.甲公司与张某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对劳动者的义务不包括( )。
A.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B.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C.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D.提供相关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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