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和增值税是《经济法基础》的传统重难点,在个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被考查的比重和概率进一步提高。为了尽可能把应得的分拿到手,大家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要把握关键,分清主次,下功夫攻克重难点,这样对于通过考试来说,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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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知识点】 | 【本章自检】 |
【一句话知识点】
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
两类纳税人 | 两个判定标准 | 纳税义务 | |
住所 |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 ||
居民纳税人 | √ | × | 境内外 |
× | √ | ||
非居民纳税人 | × | × | 境内 |
2、适用于综合所得的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4、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5、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扣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算作“劳务报酬”。
6、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算作“劳务报酬”。
7、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8、①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②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算作“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9、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 — 费用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法定其他费用扣除
10、专项扣除是指“三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1、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
12、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每人每月1000,由一方扣100%or双方各扣50%;
(2)继续教育:学历继续教育每个月400(不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3600元。
(3)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由一方扣or双方各扣50%。
(4)住房租金:1500/1100/800。
(5)大病医疗(按年清缴):全年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在8万内据实扣除。
(6)赡养老人(60岁):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月。
13、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①个人所得税税款;②税收滞纳金;③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④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⑤赞助支出;⑥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⑦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14、经营所得中:
①业主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
②业主交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5%的部分,允许扣除。
③业主的职工福利、工会、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14%、2%、2.5%。
④生产经营费用与个人、家庭费用难以区分的部分:按费用金额的40%扣。
⑤公益事业捐赠≦ 其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可扣(企业所得税是利润总额的12%)。
⑥“三新”研发费用+为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可以扣除。
15、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
①≤1个月的全额;
②1个月<x ≤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x>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
16、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税率征收个税。
17、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800元的,应全额征收(≤800暂免);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1万元的,全额征收(≤10000暂免)。
18、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19、个税的税收优惠:还记得口诀吗?
20、纳税期限:
①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②非居民个人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or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③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税,由纳税人在月度or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本章自检】
1、2019年,某大学会计系甲教授全年工资为20万元,该教授利用业余时间在腾讯课堂开设会计考证培训班全年取得报酬10万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0%。甲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甲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及利息,其与配偶共同育有一独生子,即将在2020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甲某是独子,其父母刚先后过完65大寿。甲某与其爱妻约定由甲某扣除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费。
已知全年应纳税额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适用税率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请问甲某201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扣除项目
①费用6万元
②专项扣除=10000×(8%+2%+0.5%+10%)×12=24600(元)
③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高中教育),每月扣除1000元,即每年扣除12000元;
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扣除1000元,即每年扣除12000元;
赡养老人支出,因为甲某是独子,所以每月扣除2000,即每年扣除24000元。
综上,专项附加扣除合计=12000+12000+24000=48000(元)
(3)应纳税所得额=280000-60000-24600-48000=14.74万(元)
(4)应纳税额=36000×3%+(147400-36000)×10%=1.2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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