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在过去的考试中一直都属于“高危考点”,几乎每套试卷中都会以本章为基础出不定项选择题。其中,需要着重掌握的考点是:劳动合同的订立是书面or口诀、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和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调解)、劳动仲裁、社保的享受条件。本篇文章较长,建议收藏,考期可以用来背诵。
本文导航<> | |
【一句话知识点】 | 【本章自检】 |
【一句话知识点】
1、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此表节选自MR.H精讲班第125讲,更多详情请见>>)
书面形式 | 口头形式 |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对象:非全日制用工(指每日≤4h,每周≤24h) | |
用工时间 | 处理结果(用人单位) | |
X≤1个月 | 劳动者不签:终止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应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允许兼职;不得约定试用期 |
1个月<X<1年 | 用人单位不签的,双倍工资+补订合同 | 合同终止:任一方,随时;用人单位不需支付补偿 |
劳动者不签的,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 ||
X≥1年 | 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 | 报酬支付:数额:≥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时间:最长不可超过15日 |
2、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只列举了常考点)
(1)劳动合同期限
类别 | 关键 |
固定期限 | 约定合同终止时间 |
无固定期限 |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以下情形优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or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总体原则是违规、违法、失职等不当行为,具体描述见精讲班第126讲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 —— |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①标准工时制: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注意】以下情形,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休息、休假
带薪年休假 | |
累计工作(年) | 休假天数 |
1≤X<10 | 5 |
10≤X<20 | 10 |
X≥20 | 15 |
【注意】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1≤X<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10≤X<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X≥20的,累计工作4个月以上的。
(3)劳动报酬
①节假日工资支付: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②加班工资: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150%;在休息日工作,不能补休,200%;在法定休假日工作,300%。
(4)最低工资制度:
①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②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试用期期限
合同期限 | 试用期 |
3个月≤X<1年 | Y≤1个月 |
1年≤X<3年 | Y≤2个月 |
X≥3年or无固定期限合同 | Y≤6个月 |
【注意】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竞业禁止的人员:并非所有劳动者,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5、竞业禁止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在竞业禁止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数额由双方约定。
6、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2年。
7、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解除竞业限制。
8、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只不过,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9、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or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10、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经济补偿金=补偿年限×月工资
【注意】当月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3倍时,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13、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14、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数+派遣用工的人数)的10%。
15、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6、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17、用工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 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18、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19、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的: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不服,只能在收到裁决30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
【本章自检】
1、(2012年单选题)周某于2011 年 4 月 11 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资 2000 元,已按时足额领取。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 )元。
A. 0
B. 2000
C. 22000
D. 24000
2、(单选题)方某工作已满15年,2009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5天;下半年调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补休年休假的申请。乙公司对方某补休年休假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是( )。
A.不可以补休年休假
B.可补休年休假5天
C.可补休10天年休假
D.可补休15天年休假
本章需要记忆的知识点较多,可以多采用MR.H的口诀进行记忆。
本文导航<> | |
【一句话知识点】 | 【本章自检】 |
【一句话知识点】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注意】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 ≤ 缴费工资 ≤当地月平均工资的 3倍
2、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①一般:男60,女50(女干部55) ②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男55;女45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50;女45 |
累计缴费满15年 | 满15年:按月领取 |
3、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而且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继承。
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病残津贴。
5、医疗保险的缴纳:个人账户资金=工资×6%×30%+工资×2%
6、工伤保险是劳动者不需要缴纳任何保险费,完全由用人单位缴纳。
7、工伤认定:
| 具体情形 |
应当认定工伤的 |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视同工伤的 |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or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8、工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2)供养亲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
【注意】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前两项遗属待遇,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9、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缴费时间(年) | 保险金领取期限(月) |
1≤X<5 | 12 |
5≤X<10 | 18 |
X≥10 | 24 |
【注意】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0、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章自检】
1、(单选题)甲公司职工周某的月工资为6800元,已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比例为30%。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周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存储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6800×6%×30%=122.4(元)
B.6800×2%+6800×6%×30%=258.4(元)
C.6800×2%=136(元)
D.6800×2%+6800×6%=5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