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学习笔记

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民事诉讼管辖

来源:233网校 2020年3月6日

233初级会计网校提供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1-8章汇总!从此刻开始,我们全面进入第二阶段的备考,把经济法这门科学起来,考点配题,分数搞起来!

>>扫码下载233网校APP领免费题库

初级会计备考APP

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1-8章归纳

2020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民事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

专属管辖

(1)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

(2)港口作业纠纷:港口作业地

(3)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协议(合意or约定)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方式选择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

(2)协议选择的范围: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合同签订地、④原告住所地、⑤标的物所在地。

共同管辖【中】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共同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初级会计考试题库APP

重点2020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八章汇总| 近5年真题汇总

推荐初级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汇总

不懂制定学习计划?无法提炼教材考点?不妨跟随讲师学习,233网校为大家准备初级会计取证班 | 套餐班,两种不同套餐任你选择,欢迎免费试听~>>

答疑解惑:添加233网校学霸君微信个人号【ks233wx6】,或搜QQ群【242891007】 加入233网校备考大家庭,我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相约拿证!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