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学习笔记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车船税

来源:233网校 2020年3月13日

233初级会计网校提供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1-8章汇总!从此刻开始,我们全面进入第二阶段的备考,把经济法这门科学起来,考点配题,分数搞起来!

>>扫码下载233网校APP领免费题库

初级会计备考APP

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1-8章归纳

第六章 小税种

2020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车船税

Ⅰ.征税范围

image.png

【注意】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火车、拖拉机、电动自行车、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

【对比】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属于免税

Ⅱ. 计税依据

image.png

 【总结】

  1、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思路,即“计税依据×基准税额(题目告知)”。

  2、50%的情况:

(1)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2)拖船、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3、新购车船从当月起算(使用年基准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Ⅲ.税收优惠(免征)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eg.公、检、法、国安、监狱、劳教);

(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台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船舶。

(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6)使用新能源的车船;

【对比】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7)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港、澳、台的车船;

(8)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9)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答疑解惑:添加233网校学霸君微信个人号【ks233wx6】,或搜QQ群【242891007】 加入233网校备考大家庭,我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相约拿证!

初级会计考试题库APP

重点2020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八章汇总| 近5年真题汇总

推荐初级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汇总

不懂制定学习计划?无法提炼教材考点?不妨跟随讲师学习,233网校为大家准备初级会计取证班 | 套餐班,两种不同套餐任你选择,欢迎免费试听~>>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