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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易混考点汇总!

作者:233网校-好好学习 2022-06-16 17:39:53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属于重点章节,考点较多,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精准记忆,特别是票据结算,重在理解。2022年本章变动较大,但大多都是零散补充知识,“票据部分”几乎无实质性变化。在近3年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4分左右,考试题型涉及所有题型。因此,大家要掌握必会考点,以免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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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题型

2021

2020

2019

单选题

6分

4分

6分

多选题

2分

——

2分

判断题

2分

——

1分

不定项选择题

——

6分

6分

合计

10分

10分

15分

学习建议
考查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考查方向: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的作用和区别;票据当事人和票据权限;背书、承兑、保证;票据的追索

学习方法:考题多样化,各种题型都会涉及,切勿死记硬背,容易混,搭配233网校MR.H老师经济法基础精讲班学习,拆套路,用技巧,提高解题效率进入学习>>
易错考点解析
【易错易混考点1】票据不得伪造、变造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注意】注意“伪造”和“变造”的区别。


内容解释

伪造

“签章”造假

变造

“签章以外”造假

【总结】

具体内容

是否可以更改?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

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其他记载事项

原记载人可以更改

真题再现

(2014年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的行为有(  )。

A、涂改出票金额

B、假冒他人在票据上签章

C、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D、剪接票据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票据行为的更改、伪造、变造。
【易错易混考点2】基本存款账户

概念: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特点: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意】可以开的个数:一个;是否可以收付现金。

【真题再现】

(2010年单选题)甲公司成立后在某银行申请开立了一个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该账户性质属于(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所以答案是A。
【易错易混考点3】一般存款账户

概念: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注意: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在前

【注意】和基本存款账户要区分开来。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真题再现】

(2013年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在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前必须开立的账户是(  )。

A、基本存款账户 

B、单位银行卡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提供的开户证明文件就有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易错易混考点4】取得票据且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况

取得票据且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况:接受出票人签发;接受背书转让;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注意】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但其权利的优先级别是如何?

【真题再现】

(2013年单选题)张某因采购货物签发一张票据给王某,胡某从王某出窃取该票据,陈某明知胡某系窃取所得但仍受让该票据,并将其赠与不知情的黄某,下列取得票据的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是(  )。

A、王某       

B、胡某       

C、陈某         

D、黄某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胡某和陈某均不享有票据权利;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所以黄某基于陈某的赠与所获的票据权利不优先于其前手陈某,故黄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易错易混考点5】背书附条件VS承兑附条件

背书

附条件

承兑

附条件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注意】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

【注意】什么行为会导致背书无效?对比承兑:不得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真题再现】

(2019年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人可以将票据金额转让给两个被背书人

B、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C、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D、背书人可以将票据金额部分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票据背书的效力。部分背书属于无效背书,所以A、D选项错误;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所以C选项错误。
【易错易混考点6】票据权利时效

票据类型

行使对象

起算点

时效

商业汇票

出票人、承兑人

到期日

2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

本票

 

出票人

 

 

出票日

 

2年

支票

6个月

追索权

前手

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个月

再追索权

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3个月

【注意】追索权行使的前提:获得拒绝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等有关证明。

【真题再现】

[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票据追索权行使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持票人收到拒绝证明后,应当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B.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C.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

D.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丧失对全部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持票人不能出示有关证明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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