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考点:法的渊源
主要渊源
形式 | 制定机关 | 位阶 | 表现 | ||
①宪法 | 全国人大 | 第一 | \ | ||
②法律 | 基本法律 | 全国人大 | 第二 | 《刑法》、《民事诉讼法》 | |
一般法律 |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 《会计法》、《公司法》、《税收征管法》 | |||
③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第三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 ||
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1) 省级、较大市人大及人常; (2)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人常(城乡管理、环保、文化;报省级人常批准) (3)经济特区所在省、市人大及人常; (4)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 第四 (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 \ | ||
⑤特别行政区的法 | 全国人大——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规范性法律文件 | \ | \ | ||
⑥规章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 \ | 《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 |
地方政府规章 | 省政府、较大市政府 | 第五 | |||
⑦国际条约 | 签订或加入 | \ | 不属于国内法,但具有与国内法同样拘束力 |
真题示例:【判断题】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规范()
A.√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