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初会,一定要精准抓取必考点,才能在考试中高效精准提分!今天,学霸君为大家带来初会《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的科目必看高频考点!由我们初会教研老师梳理,都是满满的备考干货!重点标红,一眼就能看到记忆点。
类型 | 具体条款 | |||
必备条款 |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劳动合同期限 |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
劳动报酬 | ||||
社会保险 |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
可备条款 | 试用期 | |||
服务期 | ||||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 ||||
其他约定事项 | ||||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 ||||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视为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
意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
法定 |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 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 者有能力、无过错) | |||
(二)工时制度 | ||||
工作时间(h) | 标准工时制 | 8h/40h(日/周) | 【注意】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 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 (1)一般:天≤1h (2)特殊:天≤3h,月≤36h | |
不定时工作制 | ≤8h≤40h(日/周)每周至少休息1天 | |||
综合计算工时 制 | 以周、月、季、年为周期总和计算,但 平均工时同标准工时制 |
(三)带薪年休假 | |||||
累计工作年限 | 年休假的天 数 | 不得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 |||
请病假 | 其他情形 | ||||
1≤X<10年 | 5天 | ≥2个月 | 1、请事假累计≥20天且单位未扣工资 2、享受寒暑假的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 ||
10≤X<20年 | 10天 | ≥3个月 | |||
≥20年 | 15天 | ≥4个月 | |||
【注意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注意2】换单位当年度休假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 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四)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 |||||
部分人放假节日 | 有工资无加班费 | ||||
平时加班 | ≥150% | ||||
周末加班 | ≥200%(或调休) | ||||
法定休假日加班 | ≥300% | ||||
罚则 | 责令支付,逾期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 ||||
最低工资 | (1)不包括:加班工资、补贴、津贴和保险 (2)扣工资:“每月”扣除的部分≤20%;剩余部分≥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
二、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 | |||||
(一)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 |||||
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期限 | ||||
非全日制用工 | 不得约定试用期 |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
合同期限<3个月 | |||||
3个月≤合同期限<1年 | ≤1个月 | ||||
1年≤合同期限<3年 | ≤2个月 | ||||
合同期限≥3年 | ≤6个月 |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注意】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服务期
1.单位出钱提供“专项培训”数额较大。
2.服务期长合同顺延。
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注意】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无效,若低于计算结果则以约定为准。
4.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订立 | 约定补偿金 | 有效 | ||
未约定补偿金 | 无效 | |||
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过“2年” | 超过部分无效 | |||
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解释 | ||||
用人单位 | 劳动者 | 竞业限制约定 | ||
教育 竞业限制中未约定经济补偿 | 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 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 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有效 | ||
向法院主张解除 | 可额外要求3个月补偿金 | 解除 | ||
单位原因导致3个月不支付补偿金 | 可请求法院解除 | 解除 | ||
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后可 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先) | 有效 |
初级会计职称考点速记夺分神器来了! 拯救被你浪费的碎片化时间!根据各考点所学状况进行选择没有记住的考点可以点击“再复习”,归纳分类到【再复习】;记住了的考点点击“记住了”,归纳分类到【已会】;不想学当前考点,想要跳过,点击“下一个”,归纳分类到【未学】。注意,每个考点有60秒倒计时,时间结束自动跳转到下一个知识点。
#考点速记部分清单:
①经济法20个日期时间高频考点
②初级会计实务分录20个下
③初级会计实务10个必看公式
④初级会计实务20个必备考点
⑤经济法基础25个记忆口诀
⑥经济法基础25个必备法条
1、关键词记忆法——适用于难记忆的知识点
建议大家准备好纸笔,并按照下列步骤来进行操作:
(1)先通读一遍需要记忆的内容,然后再读一遍。在第二次阅读时,应一边读一边摘抄其中的关键词。
(2)把刚才读过和写过的内容尽可能默写或复述出来,但不需要过分追求完整性。
(3)对照着教材找出刚才没记住的内容,针对这些内容进行重点回顾和记忆。
2、对比记忆法——适用于易混淆知识点
为了实现对比记忆,推荐大家把那些比较相似、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做成表格,并标注清楚里面各个内容之间的异同,时不时地拿出来复习一下,这样逐步就能避免混淆了。建议大家可以加入初级会计备考群一起探讨学习记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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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字归纳记忆法——适用于带数字的知识点
在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科目中,涉及到了不少与数字相关的知识点,如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很对对数字没那么敏感的同学在学习这类知识时就会更容易混淆、遗忘。对于这些知识点,建议大家把它们归纳在一起学习,并且用更高的频率去回顾。
4、睡前回顾记忆法——适用于新学的知识点
大脑是有记忆曲线的,在记忆初期,如果不及时进行复习,就会很容易形成遗忘。而通过睡前回顾来加深印象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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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思维导图记忆法——适用于章节性、复杂性知识点
初级会计知识点较为零散琐碎,如果只是把它们杂乱无章地放在一起死记硬背,很容易出现记住了这个又忘了那个的情况。为此,大家应当找寻各个知识点之间的关联,发现它们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并串联起来,就能够更扎实地掌握。而达到这一目的的一个常规操作就是画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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