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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税收征收管理法历年试题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8日

  (三)判断题

  1、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l万元以上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 ) (2002年)

  [答案]对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逃避追缴欠税款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可见,追究刑事责任的最低数额是欠税款1万元。

  2、对欠缴税款且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后,可以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2002年)

  [答案]错

  [解析]《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可以暂不办理纳税申报。( )

  (2004年)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4、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04年)

  [答案]对

  [解析]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时,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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