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范围。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本题中,A属于非物质财富;B、C属于物;D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2.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和诉讼的关系,仲裁、诉讼均实行回避制度,所以D选项不正确。
3.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的情形。
4.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财产处置和事务执行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只要涉及到合伙企业的整体利益,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资格。《合伙企业法》规定:(1)合伙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等。
6.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7.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8.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合同的确认。(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才认定为无效合同,否则,属于可撤销合同。(2)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9.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终止的情形。选项B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并不意味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0.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向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的相关规定。该四项均属于国有企业在其财务会计报告中应重点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