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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初级考试习题《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来源:233网校 2008年3月12日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答案:A

  解析:权利和义务是合同的内容,而非标的(即客体)。合同的标的主要有物、智力成果、提供一定的劳务、完成一定的工作等。

  3、答案:A

  解析: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对方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时间。

  4、答案:B

  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5、答案:A

  解析:被撤销的合同,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6、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得并用,二者选择其一。

  7、答案:D

  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费用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8、答案:A

  解析:A公司发出传直声明作废的行为不能使要约生效,应首先排除。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也是要约失效的情形之一。从此题所涉及内容的时间看,3月8日,受要约人B企业先收到A公司声明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B企业收到信函,要约才生效,A公司声明作废的传真发生在要约生效前,符合要约撤回的规定,履于要约的撤回。

  9、答案:D

  解析:并非所有的无效合同都可适用追缴财产的措施,只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合同才适用这一措施。

  10、答案:A

  解析:在交付期内政府价格调整的,按照实际交付时的价格执行。3月15日交付时价格还未调整,故还是执行调整前的价格。

  11、答案:D

  解析:保证人担保的债务范围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合同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12、答案:B

  解析:《合同法》不适用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13、答案:A

  解析:A属于有效合同。BCD属于无效合同。

  14、答案:C

  解析:保证担保合同未约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3月5日)起6个月内,即9月5日前。

  15、答案:A

  解析:《担保法》禁止用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监管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和医院等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作为抵押物,其他财产一般均可用作抵押物,只有A不属于禁止抵押的财产。

  16、答案:A

  解析: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本案中的10万元部分)要求违约方赔偿。

  17、答案:B

  解析: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在本题中,甲公司的广告包括了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构成要约;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8、答案:B

  解析: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所谓"到达"并不是指承诺一定实际到达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承诺只要送达到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送达。

  19、答案:B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答案:B

  解析: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本案中,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乙对该不动产无处分权,因此该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由于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因此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乙丙订立的买卖合同经不动产的权利人甲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乙在2000年2月10日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21、答案:B

  解析:无。

  22、答案:D

  解析: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2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同的订立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厂和乙厂均未向对方作出承诺。

  2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题中自2005年6月10日签订时没有约束力。

  25、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效力待定合同的代理追认。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26、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合同关系已到期。

  27、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抵押物。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土地所有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以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5)依法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28、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质押合同生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向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9、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本题中实际损失为20万元,支付违约金15万元,还应支付给丁公司赔偿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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