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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冲刺练习(二)

来源:233网校 2008年8月5日

四、综合题

1、远洋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6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尹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尹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尹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尹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尹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尹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4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

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2006年4月,北京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5年10月,新任经理范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蒋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蒋某正在准备考取会计证。

(2)2005年11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企业,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3)2006年1月6日,该企业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经理范某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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