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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17年3月23日
导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共考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产权转移” 等考点。.2017初级会计短期取证班上线,立即抢购>>!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课后习题—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更多习题

第1题单选

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  )。

A.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额

B.房地产开发总投资额

C.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利润额

D.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

答案:D

解析: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第2题单选

旧房及建筑物的转让中,其重置成本价由(  )评定。

A.土地管理局

B.房管局

C.房地产评估机构

D.资产评估事务所

答案:C

解析: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第3题单选

2017年5月,某国有企业转让2014年5月在市区购置的一栋办公楼,取得收入10000万元,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相关税费115万元,2014年购买时支付价款8000万元,办公楼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重置成本价为12000万元,成新率70%。该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计算的增值额为(  )。

A.400万元

B.1485万元

C.1490万元

D.200万元

答案:B

解析:评估价格=12000×70%=8400(万元);增值额=10000——8400——115=1485(万元)。

第4题单选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  )。

A.向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向房地产坐落地的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选择房地产坐落地的某一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

D.按房地产坐落地的不同分别向坐落地各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D

解析: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分别向房地产坐落地各方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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